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济市虞乡镇青青酒店

列异满两年,另册管理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竹青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81MA7XTDJUXP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虞乡镇金水西街路南粮站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6〕106号
经调查,李竹青于2022年5月24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地址:永济市虞乡镇金水西街,名称:永济市虞乡镇青青酒店,依法取得《食品小经营备案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永济市虞乡镇青青酒店货架上摆放3盒老白汾10年45°,店内主要销售散酒,不销售瓶装酒,货架上摆放的三盒包装酒是2025年亲戚过年带过来摆放在货架上,2026年7月2日汾酒打假办工作人员经过现场鉴定其中一盒属于汾酒厂正品,剩余两盒的生产批号均为20140215142,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现场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书[杏酒鉴字(2026)编号:A2601558]结论为:与我公司相同产品不符,系假冒我公司注册商标产品。因此认定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汾酒的行为。因当事人无法说明涉案产品的来源且无法提供票据及销售记录,导致对涉案产品无法进行溯源。 该批涉案汾酒2盒老白汾(10年)45°,当事人单盒拟售价130元,故永济市虞乡镇青青酒店的违法经营额为260元。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汾酒2盒老白汾(10年)45°; 2、罚款350元。
350.00元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