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乡县经济开发区家乐福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爱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721MA41P2BK02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新乡县经济开发区阳光新城小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乡县市监处罚〔2026〕33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接群众投诉举报,称新乡县经济开发区家乐福便利店涉嫌销售过期方便面,要求调查处理。2025年12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新乡县经济开发区阳光新城小区大门东的新乡县经济开发区家乐福便利店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商场有经营面积100平米,有工作人员2名。在该超市的墙上悬挂有《营业执照》92410721MA41P2BK02、《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JYDJ141072103000453),均在有效期内,在该店货架及仓库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康师傅劲爽拉面红烧牛肉面,也没有发现其它过期食品。经检查该店的进货查验手续,未发现2025年4月13日生产的康师傅劲爽拉面红烧牛肉面的进货记录,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填写了现场检查笔录,张爱君在笔录上签字确认。2026年1月13日,依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视频,新乡县经济开发区家乐福便利店涉嫌销售过期方便面,经报请局领导审批获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2026年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张爱君进行了询问调查。张爱君承认该店以2.5元每包的价格销售了1包过期康师傅劲爽拉面红烧牛肉面。自称销毁了2包过期康师傅劲爽拉面红烧牛肉面,但不能够提供销毁的证据。张爱君自称该店近两三年就没有进过这个产品,说不清货物来源也不能够提供该批次产品的进货查验手续。怀疑有人夹带,但不能够提供证据。在我局的引导下,张爱君在便利店门口及货架张贴了召回公告,截止目前,没有召回该批次产品,我局也没有收到另外有人反映在该店购买到该产品。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店五年内未存在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情况。 调查认定的事实:新乡县经济开发区家乐福便利店涉嫌销售过期方便面3包,每包2.5元,共计7.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一张,证明当事人在五年内不存在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情况。 2.当事人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现场情况; 3.当事人经营过期视频一份,证明当事人违法情况; 4.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 5.当事人《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违法情况。 6、召回公告照片两份份,证明当事人已履行召回义务。 7《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证明已责令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1、罚款人民币75元。 2、没收违法所得2.5元
75.00元
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