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旺源不锈钢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选亮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11MA7ATPBPXT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湘山路39号新安居建材大市场10栋2楼20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株市监天元处字﹝2024﹞1号
2023年9月20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湖南省湘冶金属产品质量检验所对当事人公司内销售的非建筑用铝合金装饰型材、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材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10月12日,湖南省湘冶金属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的非建筑用铝合金装饰型材《检验报告》编号:(2023003Z)该报告显示被抽检非建筑用铝合金装饰型材所检项目不符合GB/T 26014-2010标准的相关规定,经检测属不合格产品,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材《检验报告》编号:(2023004Z)该报告显示被抽检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材所检项目不符合YB/T 5363-2016标准的相关规定,经检测属不合格产品。2023年11月2日,我局收到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商品的交办处理函《检验报告》编号:(2023003Z)、《检验报告》编号:(2023004Z)。当事人涉嫌销售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商品,我局于2023年11月14日进行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对当事人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的违法行为,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90元。2、罚款2665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955元。
2665.00元
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