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霸力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秀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466022902X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福民苑小区20号楼商服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4-21
2016-04-21
(2016)黑0604执343-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大庆市霸力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大庆油田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测井作业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5-11-19
2015-11-19
(2015)让商初字第2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庆市霸力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大庆油田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36998.12元
民事案件
3
2015-07-22
2015-07-22
(2015)红商初字第112号
大庆市霸力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大庆油田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大庆油田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683857.71元
民事案件
4
2014-03-10
2014-03-10
(2014)庆商终字第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庆市霸力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大庆油田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庆油田九龙实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58113.8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同市监处罚〔2026〕30号
经查明,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经本局集体讨论决定,作出如下处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大庆市大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庆市大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庆市大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