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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易俗河镇张阳水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321MACDUWB60K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银杏北路湘江国际20栋347-35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县市监处罚﹝2023﹞205号
2023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未发现当事人销售“炎陵黄桃”。但我局执法人员审查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提供的资料及当事人提供的其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9日购进“炎陵黄桃”进货凭证、证明文件等资料,发现当事人未取得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的授权许可便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8月15日在其经营场所宣称其销售的黄桃为“炎陵黄桃”,该行为涉嫌销售侵犯“炎陵黄桃?”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当事人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9日从湖南中果梦贸易有限公司分11批次共购进炎陵早熟黄桃“锦香”品种37件(5千克/件,即共170千克;其中以19元/千克的价格购进了35千克,以12元/千克的价格购进了135千克),共计购货款2495元。尔后置于其经营场所标注“炎陵黄桃”分别以25.6元/千克、15.98元/千克的价格及不固定的特价进行销售,除掉损耗外,当事人共销售上述黄桃141.63千克,共计销售额2595.84元。当事人经营上述侵犯“炎陵黄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经营额共计2765.49元,当事人未纳税,当事人获违法所得100.84元。 另查明:“炎陵黄桃?”是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于2016年11月21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第1802022号《商标注册证》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31类):桃;注册有效期限自2016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关于禁止其它黄桃套用“炎陵黄桃”商标及包装销售侵权行为的公告》标明:“根据《‘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炎陵黄桃》(编号:AG12020-02-3215)的相关规定,‘炎陵黄桃’仅限于炎陵县内种植的‘锦绣’品种。经授权许可,方可使用‘炎陵黄桃’商标与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炎陵黄桃包装箱包装销售,并严格控制在炎陵黄桃上市期间(7月中旬-8月下旬)使用,其余期间只可预售。” 当事人从湖南中果梦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上述“炎陵黄桃”时,供货方开具的进货凭证上标明了其销售给当事人的黄桃是“炎陵黄桃”,且提供了由产地炎陵县水口镇平岗村和炎陵县水口镇水口村出具的证明,证明其购进的黄桃为炎陵早熟黄桃“锦香”品种。当事人此前并不知道“炎陵黄桃?”注册商标仅限于炎陵县境内种植的“锦绣”品种,亦不知其购进的炎陵早熟黄桃“锦香”品种侵犯了“炎陵黄桃?”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于湖南中果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本局已将违法线索移送至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84元的行政处罚。
0.00元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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