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光辉 | 注册资本:305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6859532335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高安市新街镇(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04
(2025)赣09民终3214号
劳动争议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2-15
(2025)赣09民终3214号
劳动争议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1-14
(2024)赣0983民初690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中心支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4-06-24
(2024)渝0107民初9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巨璞建材有限公司
付**,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5
2024-06-12
(2024)赣09民终1550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
付**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1-17
(2024)赣0983民初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公司,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聂**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3-10-24
(2023)粤06民终1300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郭**
王*,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洁达科技有限公司,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4-19
(2023)赣0983民初2248号
劳动争议
毛**
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3-03-23
(2023)赣0983民初1663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
毛**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3-02-16
(2022)粤0604民初1275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郭**
佛山市洁达科技有限公司,王*,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19
(2024)赣0983民初79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巨璞建材有限公司
付**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01-06
(2024)赣0983民初79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巨璞建材有限公司
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3-10-31
(2023)赣行申375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谢**、杨**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申请再审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1-09-03
2020-07-22
(2020)赣0983执188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金**、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3-29
2021-03-08
(2021)赣0983民初12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0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8-28
2020-08-04
(2020)赣0983民初4201号之一
其它类型纠纷
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郑**一审民事裁定书
2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8-26
2020-08-19
(2020)赣0983民初4456号
劳动争议
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与黄**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7-29
2020-05-12
(2020)赣0923行初25号之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金**与高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20-05-29
2020-05-12
(2020)赣0923行初25号
金**与高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19-12-24
2019-12-17
(2019)赣0983执恢3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瑞源陶瓷有限公司、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12-20
2019-11-29
(2019)赣0923行初197号
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黄**、黄**等与高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19-12-09
2018-08-24
(2018)赣0313民初83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肖**与刘**、史小保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高环罚字﹝2023﹞16号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1.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壹拾叁万肆仟元整。
134000.00元
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
2023-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