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八仙镇狮坪街大众医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6MA70M9TJ4M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狮坪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6〕65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药柜上陈列销售有以下药品:1.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5盒、12袋/盒、规格37.5m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266、生产日期2024年3月19日,有效期至2026年2月、销售价15元/盒;2.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片4盒、规格100片/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736、生产日期2024年3月14日、有效期至2026年2月、销售价10元/盒;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连上清片3盒、规格24片/板*2板/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2020123、生产日期2024年1月6日、有效期至2026年1月5日、销售价8元/盒。
经调查,1.当事人于2024年9月29日从西安市新龙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5盒,购进价9.8元/盒;2.当事人于2024年7月8日从西安市新龙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天麻片10盒,购进价3.8元/盒;3.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4日从西安市新龙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黄连上清片10盒,购进价3.2元/盒。当事人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按照规定建立并保存药品销售记录和药品养护记录。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不能提供上述药品的处方笺或销售记录,涉案药品在超过有效期后销售情况无法查明,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至检查时,涉案药品均已超过有效期,货值金额139元。
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劣药(详见财物清单〔2026〕48号);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