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大江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1672862201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丽水街道兴和社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17
(2023)豫15民终1641号
合同纠纷
尚**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3-25
(2022)豫15民再44号
合同纠纷
尚**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3-25
(2022)豫15民再44号
合同纠纷
尚*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12-15
(2021)豫1521民初4230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尚**
罗山县人民法院
5
2021-09-17
(2021)豫1521民初3055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尚**
罗山县人民法院
6
2021-08-13
(2021)豫15民终3359号
合同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尚**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2-01
(2021)豫1521民初118号
合同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罗山县人民法院
8
2019-04-08
(2019)豫1521民初853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尚**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罗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1
2022-05-09
(2022)豫15民终2101号
合同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07
2022-04-13
(2022)豫15民再44号
合同纠纷
尚**、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5-06
2022-04-19
(2022)豫1521民初338号
合同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4-24
2022-02-21
(2021)豫民申9171号
合同纠纷
尚**、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3-09
2021-09-23
(2021)豫1521民初3055号
合同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2-15
2022-01-21
(2021)豫15民终6654号
合同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03
2021-09-07
(2021)豫15民终3359号
合同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05-31
2019-05-28
(2019)豫1521民初853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尚**与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12-21
2016-12-21
(2015)罗民初字第1380号
物权保护纠纷
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4-12-02
2014-03-28
(2014)信中法执字第3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金川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信阳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市监处罚〔2026〕25号
当事人2025年11月中旬联系罗山县自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罗山县部分乡镇住户外墙发布户外墙体和售楼部售房广告。广告中有“2万买婚房,搞定丈母娘,现房现证,精装入住,送全屋家具家电”用语,当事人不能提供依据证明,发布虚假广告,属违法广告,当事人发布广告有虚假内容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2000元。
12000.00元
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