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刚 | 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5W1LY6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岗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7
(2024)沪02民终3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公司,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魏**,汤**,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公司,高**,齐*,陈**,上海安富轿车驳运有限公司,陈*,陈**,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6-19
(2023)沪0151民初60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汤**,陈**,陈**,魏**,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公司,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上海安富轿车驳运有限公司,高**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3
2022-10-25
(2022)赣0983民初663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
黎**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1-11-18
(2021)粤1226民初11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唐**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卢**
德庆县人民法院
5
2021-10-11
(2021)赣0983民初4379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1-07-28
(2021)赣0983民初4379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19-05-13
(2019)赣0983民初179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12
(2025)赣0983民初387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
吴金华;郑剑红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06-24
(2023)粤0891行审364号
行政处罚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5-06-23
(2023)粤0891行审543号
行政处罚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0
2023-03-13
(2023)沪0151民初10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等与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04
2020-06-02
(2020)赣0983执554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王*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12-29
2017-12-20
(2017)赣0983财保96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奉新县凯祥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17-12-28
2017-12-20
(2017)赣0983财保96号之一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奉新县凯祥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惠东交罚﹝2025﹞02279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2Q408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2
粤湛坡交罚﹝2025﹞00835号
2023年11月09日21时25分,使用赣CAN772重型货车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监测点(地址:官渡监测点(G228线K6482+750M))监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现场检测,经查,该车车货总重38.969吨,轴数是4轴,车货总质量限值36.000吨,超限2.969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当事人使用赣CAN772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现场相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3
粤湛雷交罚﹝2025﹞03345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7
4
粤湛遂交罚﹝2025﹞04486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3M570重型仓栅式货车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5年01月02日,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3M570重型仓栅式货车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程度较轻。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4
5
粤湛廉交罚﹝2025﹞01351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BZ885车辆于2024年11月30日18时46分在廉江市合江桥路段行驶至国道G325线K508+410M-K508+470M处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行为,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执法总重为47205千克,限载标准为36000千克,已超限11205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
5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7
6
粤徐交罚﹝2025﹞00101号
使用货车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3000.00元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16
7
粤湛坡交罚﹝2024﹞03037号
2024年02月28日02时48分,使用赣CBA269重型货车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监测点(G228线K6481+750M)监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现场检测,经查,该车车货总重55.035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49.000吨,超限6.035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当事人使用赣CBA269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现场相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18
8
粤湛坡交罚﹝2024﹞00416号
2024年03月29日21时00分,使用赣CBF729重型货车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监测点(G228线K6481+750M)监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现场检测,经查,该车车货总重52.739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49.000吨,超限3.739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当事人使用赣CBF729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现场相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27
9
粤湛遂交罚﹝2024﹞02495号
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赣C3M570重型仓栅式货车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3年12月29日11时17分,高安市凯顺汽运有限公司赣C3M570重型仓栅式货车在货物运输经营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程度较轻。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22
10
粤电交罚﹝2023﹞00499号
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2.11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超限3.11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3-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