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卓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鹏飞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2552814184K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办事处清河花园小区1-2幢10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7-25
2017-05-22
(2017)内04执复35号
被执行人杨*与申请执行人刘*、被执行人于*、赤峰卓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6-12-01
2016-12-01
(2016)内0402执149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于**、杨*、赤峰卓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05-06
2016-05-06
(2015)红民初字第521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晓与于**、杨*、赤峰卓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31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红市监处罚〔2025〕3-68号
截止2025年6月18日,《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赤红市监罚告字〔2025〕3号)中的291户企业中有2户注销,7户已年报,其余282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未办理歇业,且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0-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2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8-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2017-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