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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小茹注册资本:50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MA2CNAKNX5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塘河路11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0
(2026)浙0327民初10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浙江宏舜建设有限公司,陈**
苍南县人民法院
2
2026-02-27
(2025)浙0327民初944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3
2025-12-11
(2025)浙0327民初94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何**
苍南县人民法院
4
2025-12-03
(2025)浙0327民初91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宋**
苍南县人民法院
5
2025-10-11
(2025)浙0327民初72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6
2025-06-10
(2025)浙0105民初20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厉**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7
2025-06-09
(2025)浙0327民初3308号
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浙江昊昇建设有限公司,章**
苍南县人民法院
8
2024-08-02
(2024)浙0383民初21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浙江卓信建筑有限公司
龙港市人民法院
9
2024-03-26
(2024)浙0327民初12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郑**
苍南县人民法院
10
2023-12-28
(2023)浙0327民初4466号
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赵**
苍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09
2022-08-29
(2022)闽0104民初40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恒健建材经营有限公司、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69762.25元
民事案件
2
2021-03-29
2020-02-26
(2021)浙0327民初536号
合伙协议纠纷
韩**与颜**、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2-25
2020-12-21
(2020)浙0327民初63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浙江万和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63465.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2-25
2021-01-13
(2020)浙0383民初1598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苍南县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浙江晴耕雨读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2-23
2021-01-06
(2021)浙0327财保7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15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6
2021-02-07
2020-12-07
(2020)浙0327民初3671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温州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颜**、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29
2020-11-13
(2020)浙03民终4393号
民间借贷纠纷
苍南县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林**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24
2020-11-16
(2020)浙0327财保181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万和建设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5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20-11-25
2020-10-22
(2020)浙0327民撤4号
股权转让纠纷
温州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颜**、庄**等股权转让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9-15
2020-07-21
(2020)浙0327财保108号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温州锦伟建材有限公司、苍南县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庄**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181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724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8日12时07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鳌江墨城高速路口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平阳昆阳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陆元整。
3756.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2
温路政罚﹝2026﹞9828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6日10时41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新G104象松村东210米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叁佰捌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叁佰捌拾元整。
438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8
3
温路政罚﹝2026﹞987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12日10时04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新104国道岩尾山隧道路段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玖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玖拾元整。
549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2
4
龙综罚决字﹝2025﹞第002704号
当事人苍南县**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有限公司附近实施了车辆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行驶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零柒元伍角(¥1,507.5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龙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龙港市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向龙港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零柒元伍角整(¥1507.50)
1507.50元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28
5
龙综罚决字﹝2025﹞第001966号
当事人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灵龙大道与228国道交叉口实施了车辆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行驶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肆拾元整(¥54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肆拾元整(¥540.00)。  计算公式:浙CC8031四轴货车(最高限值31吨)的车货总质量为39.00吨,超限8.00吨,超限20%的部分为6.2吨,超限20%至50%的部分为1.8吨,罚款金额为300×1.8=540.00元
540.00元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04
6
温路政罚﹝2025﹞745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25日09时16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104过道1989K+200M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平阳昆阳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肆元整。
2514.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7
温路政罚﹝2025﹞923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01日12时13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2006K+200m检查时发现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佰柒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县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佰柒拾伍元整。
675.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