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兴福康中医门诊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石建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7MAD39WTG5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宝通寺路28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四期商业1-2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6〕144号
经查,当事人开业至今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当事人自2025年4月开业从事中医医疗服务以来,经营状况一直不太好,加之租赁经营场所、聘用医护人员等成本费用巨大,赚取利润十分微薄。所以当事人想到自己制作一批治疗阳痿早泄(肾阳虚)疾病的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白塑料瓶装65g/80g),制作好后,有相关病症咨询的患者通过百度咨询搜索页面,链接上当事人人工客服企业微信后,当事人通过聊天推荐直接销售给相关病症患者。 当事人是从2025年12月16日开始生产并销售上述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白塑料瓶装65g/80g)的,当事人让其注册执业医师宋功昭根据治疗疾病:阳痿早泄(肾阳虚),开具了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的处方笺,具体中药材为:菟丝子15g、淫羊藿15g、肉苁蓉15g、杜仲10g、补骨脂15g、附片10g、肉桂10g、韭菜籽15g、蛇床子15g、仙茅15g、巴戟天15g、熟地黄15g、当归10g、枸杞子15g、山萸肉15g、山药15g、鹿茸15g、紫河车15g、红参15g、车前子15g、锁阳15g、阳起石15g,共二十二味中草药,当事人按照上述处方笺到自己的药房(制剂室)抓取中草药,进行蒸煮炮制后,用中药制丸机,分四个时间段(10时、12时、14时、16时)生产制作了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共707瓶(含已售出144瓶),分别存放在1号纸箱、2号纸箱、3号纸箱、5号纸箱内。当事人因人手不足,上述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707瓶中80g规格的只粘贴了150瓶,65g规格的只粘贴3瓶中药制剂标签(显示为“武汉兴福康中医 中药制剂 配方主要成分:鹿茸、紫东河、红参、淫羊藿等二十多味中草药 用法:谨遵医嘱 净含量:约80g”等字样),其他大部分还是白色塑料光瓶,还没有来得及粘贴中药制剂标签。 制作并粘贴好标签的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当事人制作了价格标签:78元/瓶/65g、112元/瓶/80g,通过线下邮寄进行销售。 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5日当事人通过百度咨询,由王某、唐某某、马某某和李某某4名患者点击“添加微信重振男人雄风”链接上当事人的人工客服经微信聊天后,得知其有阳痿早泄病症,就直接销售给上述4名患者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每人各36瓶(80g/瓶),分别以3900元、3180元、3900元、360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王某、唐某某、马某某和李某某,销售金额共计14580元。 当事人提供了上述4笔销售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的销售记录截图和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 除当事人已售出上述4笔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144瓶外,当事人剩余上述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共563瓶,还没有来得及售出,于2026年1月23日被本局查扣。 另查,当事人在接到相关患者投诉后,立行立改,于2025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0日分5笔已将销售货款14580元全额退还给了王某、唐某某、马某某和李某某4名患者。 当事人提供了上述5笔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的退款记录截图和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 2026年2月5日,本局将上述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送至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进行检验,2026年3月26日收到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H2026YC00411、《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H2026YC00412各1份,显示检验结果为未检出那非类物质。2026年3月3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的《检验报告》,当事人认可并签字。 综上,当事人制售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的货值金额为73284元,销售金额共计14580元,退还货款14580元,获利0元。 还查,上述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标签是当事人从淘宝上的店铺“古炎印刷”定制购买的,一共定制购买了2盒,1盒中药制剂标签(显示为“武汉兴福康中医 中药制剂 配方主要成分:鹿茸、紫东河、红参、淫羊藿等二十多味中草药 用法:谨遵医嘱 净含量:约65g”等字样),另1盒中药制剂标签(显示为“武汉兴福康中医 中药制剂 配方主要成分:鹿茸、紫东河、红参、淫羊藿等二十多味中草药 用法:谨遵医嘱 净含量:约80g”等字样)。当事人提供了上述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标签定制购买的记录截图。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制售中药制剂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关闭配制医疗制剂的场所,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中药制剂补肾强身丸共563瓶(净含量65g/80g); 2.罚款人民币75000元。
75000.00元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