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喜嘟嘟商贸有限公司柑子槽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吉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1MAEAE31E7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柑子槽二期5巷21号1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5〕263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美团开设店铺“吉友百货(恩施店)”,销售的抗菌袜:男士加厚袜子秋冬季保暖抗菌防臭中筒商务百搭潮运动袜/双,2.96 元/双。当事人不能提供抗菌检验报告,此抗菌袜是当事人于 2025 年 4 月 5 日在拼多多平台【YUZHAOLIN 俞兆林袜品官方旗舰店】购进的 10 双,进货价 1.49 元/双,共 14.9元。购进时未标注“抗菌”标志,是当事人自己宣传的抗菌作用,此袜销售价 2.95 元/双,销售 5 双,销售金额 14.75 元,货值金额 29.5 元,违法所得 7.3 元,广告由当事人员工自己编辑,费用无法计算。
当事人在美团上宣传的冰格模具:【颜色随机】硅胶冰格模具 食品级带盖冰箱制冰盒速冻器小创意制作冰块神器家用/1 个,4.9 元/个。当事人不能提供按照 GB480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进行检验的食品接触用检验报告,此冰格模具是当事人在 1688 网购平台【金华市奥希日用品有限公司】购进的 15 个,进货价 0.7 元/个,共 10.5 元。销售价 4.9 元/个,销售了 12 个,库存 3 个,销售金额 58.8 元,货值金额 73.5 元,违法所得 50.4 元,广告由当事人员工自己编辑,费用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在美团上宣传的打火机:金属外壳防风打火机 1只(颜色图案随机发货),1.5 元/只。单支打火机上无任何标签标识,此打火机是当事人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 1688 网购平台【夏邑县华焰塑胶制品厂】购进的 4 盒(50 支/盒),共 200 支,进货价 0.75 元/支,共 150 元。销售价 1.5 元/支,销售 85 支,库存 115 支,销售金额 127.5 元,货值金额 300 元,违法所得63.75 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3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应予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63.75元。
当事人以上两种违法行为没有关联性,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3.75元;
2.罚款3000.00元。
3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