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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浩达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汉彬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MA1K21KQ0A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橘路159弄92号101、2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7
(2025)沪0151民初11378号
劳动争议
潘*
上海浩达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2
2023-10-11
(2023)沪0151民初9225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浩达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王**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第2120259206号
2025年5月22日,本机关在上海浩达口腔门诊部监督检查时,该单位正在对外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现场查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份,诊疗科目:口腔科等信息。同时查见《营业执照》1份,名称:上海浩达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丁汉彬,经营范围:营利性医疗机构等信息。现场在该单位二楼灭菌室查见万瑞-自动控制型小型灭菌器1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浙械注准20152570109,该单位未能当场提供该灭菌器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22日的生物监测记录。现经本机关调查核实,当事人在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22日期间没有对使用中的万瑞-自动控制型小型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不符合《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属于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8-04
2
沪市监崇处﹝2025﹞302024004755号
经查:当事人系一家从事口腔门诊服务的企业。2022年12月12日,当事人以173元/支的价格从河南利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加成型硅橡胶印模材料3型(流体)”(二次印模,规格:50ml,有效期:2年,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日)和“加成型硅橡胶印模材料3型(超流体)”(三次印模,规格:50ml,有效期:2年,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日)各一支用于吸附性义齿的取模,当事人购进后放置在二楼VIP室1内备用。上述两款印模材料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92170472),因当事人未对场所内对医疗器械及时清理,上述医疗器械于2024年10月2日起超过有效期限后,仍被放置在二楼VIP室1内操作台旁储物柜上的1塑料盒内,并与其他未失效的医疗器械及其他耗材混放,具有使用的可能。2024年11月26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被本局查获。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过期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为346元,因当事人在上述两款印模材料过期后未使用,故无违法所得。同时,当事人未按照涉案医疗器械的有效期限进行定期检查,导致上述过期医疗器械未及时清理。2024年11月26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被本局查获。另查:当事人已于案发后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同时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12月9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一份整改报告,完成整改。
罚款2.000000万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产品,警告
20000.00元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3
崇第2220230502号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2022年3月修订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罚款50000.0元
50000.00元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1-20
4
崇第2120239010号
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