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南县汇果居水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代敏注册资本:1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13427MABPQBYB8E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宁远镇新城丽景4.5幢14-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4〕128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1、警告; 2、罚款1000.00元(壹仟元整)。
1000.00元
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6
2
凉宁市监处〔2024〕51342724000118号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属实。当事人从事水果销售,上述香蕉以3元/斤价格从昆明进货约42斤,查验了供货资质,未开具进货票据,无合格证明资料(当事人得知不合格才向供货者索要合格证明),准确购量、销量、危害后果无法查明。
罚款0.1000万元
1000.00元
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3
3
凉宁市监处〔2024〕51342724000093号
宁南县汇果居水果店涉嫌虚假宣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0.5000万元
5000.00元
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