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欣博综合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占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04MA0NJXQ4X9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五三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松市监处罚〔2025〕200号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五三村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涉案卷烟(1.芙蓉王(硬)1.3条;2.利群(新版)1.2条;3.红塔山(软经典)1.2条;4.云烟(绿呼伦贝尔)1.3条;5.泰山(白将军)1.4条;6.好猫(金猴王)1条;7.云烟(软珍品)1.2条;8.钻石(硬迎宾)1.1条;9.云烟(硬苁蓉)1.4条;10.钻石(荷花)0.2条;11.中华(硬)0.2条;12. 利群(软长嘴)0.2条;13.红河(软甲)0.3条;14. 黄鹤楼(软蓝)0.2条;15.玉溪(软)0.3条;16.贵烟(萃)0.2条;17.泰山(颜悦)0.3条;18.呼伦贝尔(草原天堂)0.2条;19.呼伦贝尔(天之韵)0.2条;20七匹狼(纯境)0.2条;21.天子(中支)0.2条;22. 娇子(宽窄平安中支)0.2条;23.云烟(细支云龙)0.2条;24.黄鹤楼(天下名楼)0.2条;25.金圣(滕王阁?紫光)0.2条;26.真龙(美人香草刘三姐)0.3条;27.泰山(心悦)0.3条;28.南京(十二钗烤烟)0.1条;29.南京(十二钗薄荷)0.1条;30.中华(金细支)0.1条;31. 555(经典)0.1条;32.利群(软蓝)0.1条;33.黄山(印象一品)0.1 条;34.天子(金)0.1条;35.黄金叶(金满堂)0.1条;36.云烟(呼伦贝尔碧草云天)0.1条;37.长城(醇雅薄荷)0.2条)合计16.3条,上述卷烟制品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为真品卷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烟草专卖局核价,涉案烟草制品总额人民币贰仟捌佰叁拾捌元伍角整(¥2838.50元)。
因当事人在经营烟草制品过程中,未建立销售账目,执法人员也未发现其他相关证据,无法查清具体经营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
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之规定,构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
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994.00元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2
2
赤松市监处罚〔2023〕332号
无证从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5000.00元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