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玉保 | 注册资本:7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1816842296229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南苑家园A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26
(2024)宁0181民初33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邓*
灵武市人民法院
2
2024-06-26
(2024)宁0181民初33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灵武市人民法院
3
2024-06-26
(2024)宁0181民初33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吴*
灵武市人民法院
4
2024-06-26
(2024)宁0181民初33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杨**
灵武市人民法院
5
2020-06-15
(2020)宁0181民初195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灵武市人民法院
6
2020-06-15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灵武市人民法院
7
2020-06-10
(2020)宁0181民初19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灵武市人民法院
8
2020-06-10
(2020)宁0181民初19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灵武市人民法院
9
2020-06-10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灵武市人民法院
10
2019-10-10
(2019)宁0181民初5093号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灵武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3
2019-11-26
(2018)宁0181民初33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08
2020-06-15
(2020)宁0181民初195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7-08
2020-06-12
(2020)宁0181民初19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73.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6-30
2020-06-05
(2020)宁0181民初19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5-07
2018-11-06
(2018)宁0181民初5250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1-28
2019-11-23
(2019)宁0181民初5093号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杨**与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07-04
2018-11-01
(2018)宁0181民初5259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7-02
2018-11-12
(2018)宁0181民初52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7-02
2018-11-14
(2018)宁0181民初5251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1-07
2018-10-23
(2018)宁0181民初52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鑫盛绒都B区住宅小区4号、5号、6号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10号楼(车库)安全出口及疏散指示标志未通电,防火卷帘损坏;消火栓泵,喷淋泵控制柜故障,属于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鑫盛绒都B区住宅小区4号、5号、6号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10号楼(车库)安全出口及疏散指示标志未通电,防火卷帘损坏;消火栓泵,喷淋泵控制柜故障,属于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6000.00元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3-06
2
灵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2号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鑫盛绒都A区经营性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鑫盛绒都A区经营性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灵武市城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500.00元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