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市金山区菜园子农产品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守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10116MA1LW9YQ6G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公园路291、29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金处〔2024〕282024003235号
经查,当事人为一家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2024年4月11日,当事人以人民币10元/kg的价格从昌邑市都昌维国大姜购销部购进10kg姜,并以人民币19.6元/kg的价格在其经营场所对外销售。 2024年5月14日,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ZW-SH-2024042400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项目:噻虫胺,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0.37,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5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向当事人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ZW-SH-20240424006)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4310116272931884)并告知了当事人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且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经查明,涉案姜共购进10kg,进货价为人民币10元/kg,销售价人民币19.6元/kg,当事人共售出9.82kg(其中:7kg在2024年4月24日前售出,2.82kg用于2024年4月24日抽样及备样),剩余0.18kg全部被当事人员工带回家用于烹饪。经核,涉案姜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96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92.47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送货单,但无法提供涉案姜的检验合格报告,未有效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
没收违法所得0.009247万元,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9
2
沪市监金处〔2024〕282023008579号
涉嫌经营农药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没收违法所得0.014040万元,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