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李兴林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兴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8MAAKCU7M5B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湄潭县湄江街道象山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湄市监处罚[2023]4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从上门推销的人员手中进购烟草制品共计10个品种53条,2023年5月16日被湄潭县烟草专卖局查获,截止查获时未销售,经湄潭县烟草专卖局认定涉案烟草制品的价值为10380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湄潭县李兴林副食店《营业执照》、李兴林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及本局有管辖权;
2.湄潭县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证明案件来源;
3.湄潭县烟草专卖局检查(勘验)笔录、湄潭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复制(提取)单、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4.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委托书,证明委托鉴定事项;
5.湄潭县烟草专卖局询问笔录、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6.鉴别检验报告(NO:R-ZW5203230500242),证明涉案产品是真烟;
7.湄潭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结论书,证明当事人违法经营总额;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证明当事人以前以被行政处罚。
罚款0.42558万元#
4255.80元
遵义市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