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楚风门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平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700MA49RFXF3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银海龙城9号楼商铺1楼S101-S111和2楼S201-S2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临空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2号
2023年6月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鄂州楚风门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设置消防救援窗口;未设置排烟设施;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且未张贴常闭标识;未设置消防电话;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六处隐患,其中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鄂州楚风门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300.00元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8-25
2
鄂州临空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3号
2023年6月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鄂州楚风门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银海龙城9号楼商铺1楼S101-S111和2楼S201-S211,法定代表人:王树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9RFXF39)进行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设置消防救援窗口;未设置排烟设施;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且未张贴常闭标识;未设置消防电话;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六处隐患,我大队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鄂州临空消限字〔2023〕第0050号)。2023年6月25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自然排烟系统未达到标准;未设置消防电话;未张贴常闭标识;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四条火灾隐患未整改完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鄂州楚风门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700.00元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8-25
3
鄂州临空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1号
2023年6月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鄂州楚风门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设置消防救援窗口;未设置排烟设施;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且未张贴常闭标识;未设置消防电话;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六处隐患,其中该单位自然排烟系统设置不符合标准(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6.3条第1项之标准)、未设置消防电话(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6.7.4条第1项之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鄂州楚风门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300.00元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