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智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婕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4MAAJMF7U3B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惠民街道涌潮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2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织市监处罚﹝2023﹞297号
当事人于2023年6月14日为贵州绮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国电▪蔚莱首府项目出具围挡包装广告物制作安装清单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于2023年7月15日签订了《广告制作安装合同》,并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内完成合同清单所列项目的制作安装工作。当事人在承接上述广告业务时没有查验对方是否取得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资料,同时,也不清楚、不知道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涉案房地产广告为灯箱广告,制作费用为35904元,单价200元每平方米,总面积179.52平方米,共计制作22幅,其中4幅为公益广告,故本案广告费用为2937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复印件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贵州绮源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检查时,贵州绮源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 2.《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复印件4份,证明当事人涉嫌未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制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广告的事实及广告内容设计、制作费用等情况。 3.《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质情况。 4.广告制作安装合同复印件1份、国电·蔚莱首府围挡包装广告物料制作安装清单表1份,证明当事人承接广告业务及广告费用的事实。 5.现场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制作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广告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或旁证人员签名(或盖章)认可。
罚款0.1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