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平心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晶 | 注册资本:6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581MADAWM3B36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居民委员会融群小区新华书店仓库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6〕42号
经查,2024年1月26日,当事人经我局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随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居民委员会融群小区新华书店仓库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经营活动。
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向腾冲市千益商贸有限公司购进4个种类啤酒后置于其店内饮料柜内,用于销售给顾客食用。购进的4种啤酒具体为:2024年6月23日购进乌苏啤酒1件(净含量620ml,生产日期2024年4月20日,保质期9个月,生产商: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购进价格6.8元/瓶,共支付82元,销售价格为10元/瓶;2024年11月5日购进乌苏啤酒1件(净含量620ml,生产日期2024年10月7日,保质期9个月,生产商: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购进价格6.8元/瓶,共支付82元,销售价格为10元/瓶;风花雪月诗悦啤酒13件(净含量465ml,生产日期2024年9月27日,保质期9个月,生产商:昆明华狮啤酒有限公司),购进价格4.3元/瓶,共支付680元,销售价格为8元/瓶;2025年4月20日购进乐堡啤酒13件(净含量495ml,生产日期2025年2月15日,保质期9个月,生产商: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购进价格4.3元/瓶,共支付680元,销售价格为8元/瓶。
2025年11月25日,我局接到消费者称其在当事人店内食用到超过保质期啤酒的投诉,立即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在其饮料柜内查获超过保质期的啤酒5瓶,具体为:①昆明华狮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风花雪月诗悦啤酒2瓶,净含量465ml,生产日期2024年9月27日,保质期9个月;②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乌苏啤酒1瓶,净含量620ml,生产日期2024年4月20日,保质期9个月;③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乌苏啤酒1瓶,净含量620ml,生产日期2024年10月7日,保质期9个月;④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堡啤酒1瓶,净含量495ml,生产日期2025年2月15日,保质期9个月。同时,在当事人店内发现消费者食用啤酒后的啤酒瓶3个,具体情况为:①昆明华狮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风花雪月诗悦啤酒瓶2个,瓶身上有“净含量465ml,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保质期9个月”的信息;②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堡啤酒瓶1个,瓶身上有“净含量495ml,生产日期2024年8月15日,保质期9个月”的信息。截止查获之日,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啤酒3瓶,因免除消费者餐费,未收取啤酒费用,故无违法所得,涉案超过保质期的啤酒货值金额按经营价格计为68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①风花雪月诗悦啤酒2瓶,净含量465ml,生产日期2024年9月27日,保质期9个月;②乌苏啤酒1瓶,净含量620ml,生产日期2024年4月20日,保质期9个月;③乌苏啤酒1瓶,净含量620ml,生产日期2024年10月7日,保质期9个月;④乐堡啤酒1瓶,净含量495ml,生产日期2025年2月15日,保质期9个月;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