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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9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左岗岭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20MA1HP71G7M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港路388号3幢2024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0
(2023)沪0109民初2480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
2023-10-16
(2023)沪0115民初1019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上海展鼎物流有限公司,董**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3-07-04
(2023)沪01民终8947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6-06
(2023)沪0112民初202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轼全安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高**,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5
2023-04-26
(2023)沪0120民初3939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赵**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6
2023-04-21
(2023)沪0120民初3939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赵**
奉贤区人民法院
7
2023-04-21
(2023)沪0120民初3939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赵**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8
2023-03-01
(2023)沪0120民初3939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赵**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9
2023-03-01
(2023)沪0120民初3939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赵**
奉贤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260852000046号
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擅自超限运输(车货总量超限)
于2026年01月07日在S20华夏高架南内圈3号车道实施擅自超限运输(车货总量超限)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询问笔录;2、超限车辆信息;3、检定证书;4、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125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23
2
2240107466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4-07-03
3
2240106260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14500元
145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4-06-04
4
2240104268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警告
-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4-04-18
5
普2409010032号
运输砂石的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泄漏、遗撒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友谊路街道办事处
2024-03-13
6
普2408720020号
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承运建设工程垃圾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03-12
7
2240102282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8500元
85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4-03-05
8
2240102279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8000元
8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4-03-05
9
2240102286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9000元
9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4-03-05
10
嘉路政罚﹝2023﹞10248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01日15时20分,嘉善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20国道嘉善超限运输检测站站前检查时发现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栩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嘉善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14965.00元
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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