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黄陂区萍都副食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秦长春注册资本:1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6MA4EWHXN6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黄陂区前川街金龙四季阳光32栋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4〕13号
经查明,当事人回收购进外包装盒标注“”白云边及图标识白酒在黄陂区前川街金龙四季阳光32栋2号内销售,至2023年10月9日经营情况如下: 1、外包装盒标注“”(白云边及图)标识、十二年陈酿白云边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规格500ml、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白酒,15瓶。此酒每瓶销售价格95元,回收购进货价格50元,尚未售出,经营额1425元。 2、外包装盒标注“”(白云边及图)标识、十五年陈酿白云边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规格500ml、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白酒,12瓶。此酒每瓶销售价格140元,回收购进货价格80元,尚未售出,经营额1680元。 3、外包装盒标注“”(白云边及图)标识、二十年陈酿白云边酒、酒精度45%vol、净含量/规格500ml、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白酒,8瓶。此酒每瓶销售价格220元,回收购进货价格164元,尚未售出,经营额1760元。 当事人销售以上白酒,合计经营额4865元。 以上外包装盒标注“”(白云边及图)标识白酒,2023年10月9日,经“”(白云边及图)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第5576721号)持有人松滋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其鉴定结果确认是假冒白云边注册商标产品,侵犯白云边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当事人对以上鉴定结论没有异议,同时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白酒合法取得的有效凭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承办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35瓶; 2.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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