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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国丽便利超市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敬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2MA077YN355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向阳楼街道泰兴南路31号-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东向处罚〔2024〕619号
2024年4月2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至天津市河东区国丽便利超市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店内箱装矿泉水、桶装矿泉水等食品未隔墙离地,未按要求贮存食品。依据GB 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5.5“贮存的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的违法行为。
警告
-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9
2
津市监东向处罚〔2023〕131号
2023年3月13日,执法人员接举报后至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见利达自发小麦粉在售。执法人员现场调取店内销售记录,其中涉嫌商品:利达自发小麦粉1000g,售价8元/袋,当事人承认投诉举报人所购买商品为该店售卖,所售商品生产批号等信息与投诉举报人购买商品信息一致。按该批次利达自发小麦粉生产日期进行统计,查找销售记录显示该商品超过保质期销售时间从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共计销售6袋,售价8元/袋,销售金额共计48元(8元*6袋),即违法所得48元。生产日期:2022年3月27日,保质期为6个月。与投诉举报人提供购买时间、品类、数量、金额一致。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项的规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8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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