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雅致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5MABRQGHR6J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普同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印市监罚[2024]140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9月从江苏南通以320.00元/桶的价格购进洗发水一桶,在使用过程中导致洗发水标签损坏,当事人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化妆品分装至16个客房内的容器中供消费者使用,容器外观无任何标签;
当事人于2023年9月从江苏南通以320.00元/桶的价格购进沐浴露一桶,化妆品名称:舒缓润泽精华沐浴露,备案登记号:苏G妆网备字:2021505139,经调查,该备案登记号的化妆品名称为“瑰逸绿茶香氛沐浴液”,与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的产品名称不一致;当事人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化妆品分装至16个客房内的容器中供消费者使用,容器外观无任何标签;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8日向我局提供了2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份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提供2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的主体名称与我局扣押的产品生产厂家不一致,故我局执法人员不予采纳;当事人提供的2份检验报告产品名称与生产批号与现场扣押产品名称与生产批号不一致,故我局执法人员不予采纳。
综上,当事人擅自配制化妆品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的违法事实成立,货值金额为640.0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材料1:现场笔录1份、证据提取单1份。证明对象:①当事人擅自配制化妆品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的情况;②当事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③经营者身份证信息证明。
证据材料2: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印市监强制〔2024〕53号)及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4-53号)各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擅自配制化妆品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的相关信息。
证据材料3:询问笔录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擅自配制化妆品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的事实情况。
证据材料4:当事人提供的2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份检验报告。证明对象:当事人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的事实情况。
以上证据本局依法定程序收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本局全部采信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警告#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