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饶河县一玖吧小酒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春雨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4MA1C7YNG8A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一分公司区十二号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市监处罚〔2026〕53号
2026年4月7日,我局收到投诉举报人在双鸭山市12345平台举报饶河县一玖吧小酒馆在美团平台上的团购套餐划线价格与商品实际的价格不符,涉嫌价格欺诈。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检查,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当事人现场展示了在美团平台经营的团购项目:【双人大套餐(啤酒二选一)】¥158,4.3折,划线价格¥375。现场提取了当事人团购套餐销售记录。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报经主管局长批准,于2026年4月27日立案。 经查,当事人2020年8月开业,2025年6月上线团购,当事人在美团上的双人套餐实际价格为(10瓶啤酒 10元/瓶、七份小食共140元、水果拼盘 35元/份)275元,其标注划线价格虚高的行为涉嫌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当事人自团购上线起共售出四单,每单158元,4.3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七条“多收或者少付价款的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按照当事人实施该行为多收或者少付的价款计算。”当事人销售团购套餐实际价格275元,4.3折为118.25元,实际每单收158元,每单多收39.75元,共销售4单,违法所得:159元。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59元;3、处违法所得的3倍罚款:477元;罚没款合计:636元。
477.00元
-
2026-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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