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云岩刘维兰老素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维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03MA6GQD843Y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幢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罚[2023]158号
现查明:据当事人称其于2022年10月18日从贵州刘维兰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炸酱肉沫”和“香菇肉沫”各10斤(规格:10斤/袋),“炸酱肉沫”进价为16元/斤,共计160元,“香菇肉沫”进价为17元/斤,共计170元,进价总计330元,生产日期均为2022年10月18日,保质期15日。涉案产品在2022年11月8日被我局查处时均已过期,该店依旧在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并且涉案产品的外包装上仅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其他信息。当事人使用的超过保质期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
就该批两种肉沫的来源追溯,销货清单(No.568521)上的收发方只有个人签名,无加盖发货单位印章。据贵阳云岩刘维兰老素粉店的主管安祖云称该批两种肉沫是从贵州刘维兰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据贵阳云岩刘维兰老素粉店员工陈海英称该批两种肉沫是她在贵州刘维兰食品有限公司加工并提供给贵阳云岩刘维兰老素粉店的。据贵州刘维兰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雯君称该批两种肉沫是陈海英擅自加工的,她本人并不知晓该批两种肉沫的相关情况,贵州刘维兰食品有限公司没有这笔交易。
综上所述,可以确定该批两种肉沫是陈海英加工并提供给贵阳云岩刘维兰老素粉店的。贵阳云岩刘维兰老素粉店确实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据当事人称在销售期间,所涉及的超过保质期食品使用方式为作为小料添加没有单独计费,无法核实过期后的销售数量,我局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与之相悖证据,故对当事人关于涉案产品销售情况之所述予以采信,所以货值金额以进价计算为330元,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情况;
证据(二):2022年11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云市监强制【2022】13-10号)、《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2022】13-10号)及其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依法进行扣押的事实;
证据(三):现场图片10张,证明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证据(四):《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证据(五):《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安祖云有权代表贵阳云岩刘维兰老素粉店到我局处理该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相关事宜;
证据(六):被授权委托人安祖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身份信息;
警告#罚款5.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