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阿拉善盟大漠魂特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祥俊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292157060077X3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镇环保型工业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6
(2025)内29民终52号
承揽合同纠纷
阿拉善盟大漠魂特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王**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1-10
(2025)内29民终52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王**,阿拉善盟大漠魂特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7-16
(2024)内2921民初2093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王**
阿拉善盟大漠魂特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左市监处罚﹝2025﹞8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3日共生产“大漠魂风干牛肉干(五香味)”180kg,其中筛检出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42kg;2025年4月15日共生产“大漠魂风干骆驼肉(原味)”38kg,其中筛检出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7kg。经查阅其现场销售记录显示“大漠魂风干牛肉干(五香味)”出厂销售价为170元/kg,“大漠魂风干骆驼肉(原味)”出厂销售价为200元/kg,。上述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货值金额共计8540元。因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故无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5000.00元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