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好上好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佳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426MACGYGHL24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济阳镇商永公路济隋路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5〕109号
2024年12月11日,我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正在销售的“开欣熊”电热水袋该商品进行抽样。2024年12月25日,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开欣熊”电热水袋经检验,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99-2009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5年1月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1份(编号:TXZJ/2024121127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为调查案情,请示局长批准后,于2025年1月16日进行了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1 日对该店经营者韩佳佳进行询问,韩佳佳陈述被抽检的“开欣熊”电热水袋、。2024年10月初,具体记不住那一天了是从商丘市白云市场坤鹏百货进来的,共购进“开欣熊”电热水袋(型号规格KX)20个,进货价格19元/个。“开欣熊”电热水袋销售价格24元/个,货值480元, 无购货发票及相关凭证。至2025年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超市“开欣熊”电热水袋剩余12个,被我局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经查,根据本案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当事人经营检验不合格的“开欣熊”电热水袋共购进20个,涉案产品货值金额480元,认定本案违法所得40元。 因无其他证据证明涉案采购、销售数量,执法人员决定采纳当事人陈述。
1、没收不合格产品“开欣熊”电热水袋12个。
2、没收违法所得40元。
3、罚款人民币960元,上缴国库 。
960.00元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6
2
夏市监处罚〔2024〕482号
2024年09月11日,执法人员通过对经营者韩佳佳询问调查得知,上述5类过期食品分别是:
1、2024年02月份当事人以每块8.50元的价格在夏邑县诚隆世贸采购12块(每块300克)“齐赞”三文治香肠,过期前以每块9.90元的的价格售出3块,还剩9块过期的未售出,因无有效证据证明已销售的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故不予计算违法所得,货值89.10元;
2、2024年6月份当事人以每个1.30元的价格在商丘市白云市场采购60个(每个32g)“双汇”香辣香脆肠,过期前以每块1.50元的价格共售出20个,剩余的40个过期的还没售出,因无有效证据证明已销售的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故不予计算违法所得,货值60.00元;
3、2024年6月份当事人以每个(净含量:32g)1.30元的价格在商丘市白云市场共采购60个玉米热狗肠,过期前以每个1.50元的价格售出18个,剩余的42个过期的玉米热狗肠还没售出,因无有效证据证明已销售的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故不予计算违法所得,货值63.00元;
4、2024年2月份当事人以每袋8.00元的价格在商丘市白云市场采购水煮花生10袋(每袋净含量:1000克),过期前以每袋10.00元的价格售出1袋,剩余的9袋水煮花生过期后还没售出,因无有效证据证明已销售的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故不予计算违法所得,货值90.00元。
5、2023年8月份当事人以每瓶6.00元的价格在夏邑县浩燃食品经营部购进260瓶“恒顺”镇江香醋(每瓶净含量:800mL),过期前以每瓶6.80元的价格售出22瓶,过期后的238瓶还没售出,因无有效证据证明已销售的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故不予计算违法所得,货值1618.40元。
综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920.50元。因本案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在涉案产品超过有效期后销售给消费者,应认定本案无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齐赞”三文治香肠9块(每块300克)、“双汇”香辣香脆肠40个(每个32g)、玉米热狗肠42个(每个净含量:32g)、“广利旺”水煮花生9袋(每袋净含量:1000克)、“恒顺”镇江香醋238瓶(每瓶净含量:800mL);
2、处罚款20000.00元。
20000.00元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