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同五洲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侯勇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00MA0K9YXW95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宾西街75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市监处罚〔2026〕627号
经查,大同五洲心血管医院在收取医疗费用时,存在7项违规收费问题。依据《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中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当事人和大同市医疗保障局提交的《大同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违约处理通知书》及相关台账,当事人在2024年-2025年期间所查处的违规收费项目如下: 1.违规收费项目:糖化血红蛋白,违规数量1人次,违规金额46.46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6元,个人支付费用0.46元); 2.违规收费项目: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三维重建加收,违规数量4人次,违规金额378.4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4元,个人支付费用34.4元); 3.违规收费项目:介入治疗放入支架,重复收取“经皮冠状动脉内成形术(PTCA)费用”,违规数量1人次,违规金额2600.71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13元,个人支付费用187.71元); 4.违规收费项目:磁共振扫描(MRI)使用呼吸门控设备加收,违规数量3人次,违规金额673.2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12元,个人支付费用61.2元); 5.违规收费项目:住院9天均为一级护理费用,违规数量1人次,违规金额25.6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8元,个人支付费用4.8元); 6.违规收费项目:计费18导心电图,但未见报告,违规数量1人次,违规金额23.6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4元,个人支付费用5.2元); 7.违规收费项目:尿沉渣定量违规打包收费,共计违规金额1911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11元); 上述当事人违规收取的医疗费用共计5658.97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54.2元,个人支付费用293.77元),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部分已由大同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处理。2025年8月26日,当事人已联系个别患者退费187.71元,并提供收据复印件。2026年6月12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同市监责退【2026】4号),责令当事人自收到通知书后5日内,将剩余的违规收取的个人支付医疗费用106.06元退还消费者。截至2026年6月16日,当事人已将106.06元全部退还消费者,并提供退款明细。综上,当事人违法所得293.77元,已经全部退还至消费者。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罚款411.28元。
411.28元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2
同市监处罚〔2025〕47号
1.当事人委托大同市现代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大同现代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两条广告分别为:a.(大同市)微波消融技术:“使用该技术可对病灶精准定位,无需开刀,具有创伤小、并发症少、安全性高、适应证广、无手术瘢痕、术后恢复快的优势。”等内容,发布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2月18日,发布持续时间54天。b.(大同市)大同五洲心血管病医院:“疝气专业:引进国际最先进的腹腔镜技术--微创补片疝气修补术。使用生物补片修补缺口,无张力,不复发,疝气患者创伤小、手术过程出血少,并发症少,术后恢复快,避免了传统疝气手术后很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弊端。泌尿专业:腔内微创手术完全替代了传统开刀手术,具有疼痛轻、恢复快等优点”等内容。发布时间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2月18日,发布持续时间69天。 2、当事人向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申请获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晋医广【2024】02-22-02011号),有效期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1日止,现场检查时该审查证明在有效期内。上述两条广告内容未按照申请获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发布。 3.大同五洲心血管病医院同大同市现代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双方签订《公众号制作发布宣传协议》,协议规定:大同五洲心血管病医院委托大同市现代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为大同五洲心血管病医院制作发布相关宣传服务。服务期限为五年,自2020年3月30日到2025年3月30日。付款方式采取月结结账方式,按照500元/条广告费用进行结算,并开具收据作为结算依据。经查,大同市现代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同五洲心血管病医院的出资方,负责对大同五洲心血管病医院进行管理。因双方为上下级管理关系,内部账款结算以收据作为结算依据,在两条广告发布期间,该院没有进行过广告内容宣传的手术。
1.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1倍广告费罚款,罚款1000元 。 2. 当事人未按照《医疗审查证明》发布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1倍广告费罚款,1000元。 综上,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消除影响,合并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3000.00元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