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娟姐歌舞厅(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丽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503MACNRNUD7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东迁大桥北堍西侧(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浔公(西)行罚决字[2025]02970号
2025年10月1号凌晨2时许,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开发区东迁街道南浔xxx歌舞厅(个体工商户)(对外称xxxKTV)666包厢内,胡某某等人向经营者孙某某提出提供营利性陪侍的要求,孙某某联系朱某某,朱某某遂联系齐某某、唐某某三人到达包厢并提供营利性陪侍的服务,朱某某收取费用1800元,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综上所述,南浔xxx歌舞厅(个体工商户)(对外称xxxKTV)的行为已构成娱乐场所提供营利性陪侍的违法行为。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号凌晨2时许,南浔xxx歌舞厅(个体工商户)(对外称xxxKTV)的行为已构成娱乐场所提供营利性陪侍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南浔xxx歌舞厅(个体工商户)责令停产停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执行方式:自送达之日起立即执行停业整顿;执行期限:自执行之日起三个月。
-元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城西派出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