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智合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玲娣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MA2CEKAF9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石濑村郎家井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市监处罚﹝2023﹞915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杭州智合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25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钢材销售。当事人于2022年5月5日从杭州某有限公司以3600元/吨的价格购进江苏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0mmHRB400热轧带肋钢筋1件(1.999吨/件)和12mmHRB400热轧带肋钢筋1件(1.998吨/件),合计3.997吨。2022年11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杭州智合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钢筋进行抽检。现场抽取当事人场地内在售的江苏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个规格的热轧带肋钢筋,分别是:1、规格为12mmHRB400的热轧带肋钢筋10支×1m/支,其中5支×1m/支送检,另外5支×1m/支作为备样场封存检验机构;2、规格为10mmHRB400的热轧带肋钢筋10支×1m/支,其中5支×1m/支送检,另外5支×1m/支作为备样场封存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报告编号为2212205740和报告编号为2212205741的两份检验报告均显示:依据《浙江省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重量偏差、金相组织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2023年4月13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江苏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999吨规格为12mmHRB400的热轧带肋钢筋和1.998吨规格为10mmHRB400的热轧带肋钢筋后,除被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检各用去0.00617吨(合计0.01234吨)外,其余3.98466吨规格为10mmHRB400的热轧带肋钢筋和12mmHRB400的热轧带肋钢筋均在2023年4月1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实施现场检查前以3800元/吨的价格对外销售完毕(该二批热轧带肋钢筋均已造在围墙以及石坎里,无法追回),货值金额达15141.708元,违法所得796.93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决定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796.93元;二、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6796.93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