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吴忠斌副食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明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7MA6DXPM67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镇文峰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凤市监处[2023]22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2年12月17日起在凤冈县龙泉文峰村从事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日用品销售,其间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2023年10月16日16时08分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岭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凤冈县凤岭街道文峰社区县医院出口主街道旁边的凤冈县吴忠斌副食批发部,在该店进门市部右边门口摆放的摊位上存放有待销售由昆明月益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益香”云腿鲜花月饼33袋,生产许可证号:SC12453011146689,净含量:100克/袋,保质期:45天 ,生产日期2023年8月20日。上述副食品是当事人于2023年9月28日由凤冈县一家副食批发部的业务员送货上门时采购的,购进后在该店进门市部右边门口摆放的摊位上销售,该批副食品当时采购了一件,一件月饼共有60袋月饼,现在还剩33袋,进价2元/袋,共计支付120元货款,销售价为3元/袋,共计销售了81元。
截止2023年10月16日,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购进的“月益香”云腿鲜花月饼33袋超过了保质期限,并与未超过保质期限的副食品混放于门市部门口的摊位上进行销售。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上述超过保质期限的副食品货值金额为:33X3=99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刘明仙身份证、刘明仙健康证明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证据二:《现场笔录》1份(共2页),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凤市监强字〔2023〕006号),扣押清单1份(凤市监强字〔2023〕006号),现场图片4张,证明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和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事实及进销货等相关经营情况。
证据四:当事人门面租赁合同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的所处位置。
证据五:吴忠斌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证人的身份。
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遵义市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