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康寿堂药品总汇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尤艳玲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3MA17E7PP4U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舒兰市站前路61号(原站前旅社楼下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稽处罚﹝2024﹞02006号
经查,当事人委托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另案处理)策划、设计并制作发布了“活古王”、“潘济堂长醻老方”广告。“活古王”广告在公共频道播出时间是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4月末,期间2023年10月停播近1个月、11月及12月中下旬停播数日,2024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停播,在科教农业频道播出时间是2024年1月中旬到2月中旬。发布的广告内容:“灵药活古王一次只需四粒药,特效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增生性关节炎、肥大性、脊柱炎、颈椎病、肩周炎、腰椎病、腰膝劳损、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跟骨刺、骨质增生、腱鞘炎、滑膜炎、大骨节病、关节肿大变形、手麻脚麻、肢体串麻、各类跌打损伤以及妇女产后风等各种骨关节疾病。”等内容。宣传的“活古王”是非处方药,通用名称是“舒筋定痛胶囊”,其说明书上的功能主治为:“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慢性腰腿疼,风湿痹疼”。其广告内容与说明书不一致。“潘济堂长醻老方”广告在科教农业频道播出时间是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4月末,分别于2023年9月8日至9月15日、2023年9月29日至10月21日、2023年11月21日至30日、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10日至15日、2024年3月4日至17日停播。“潘济堂长醻老方”非处方药品广告发布的广告内容:“潘济堂长醻老方,专为一体多病患者量身打造,有效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律不齐、心肌梗塞、胸闷气短、失眠多梦、脑血栓、脑溢血、脑出血后遗症、中风偏瘫、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肢体麻木、口眼歪斜、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腰椎病、颈椎病,骨质增生,关节疼痛麻木、屈伸不利,哮喘、支气管炎、肺心病、肺气肿、慢性鼻炎,食欲不振、胃痛、胃酸、胃胀、肠胃溃疡、肠炎、腹泻、便秘,酒精肝、脂肪肝、肝硬化,肾虚、肾寒、经血不调,妇科病,青光眼、白内障,视物模糊、须发早白,尿频尿急,夜尿频多、腰膝酸软等多种慢性疾病。”等内容。宣传的“潘济堂长醻老方”是非处方药,通用名称是“固本延龄丸”,其说明书上的功能主治为:“固本培元,滋阴,补髓填精,强壮筋骨。用于虚劳损伤,腰痛体倦,心悸失眠,肌肤憔悴,须发早白,经血不调,食欲不振。”。其广告内容与说明书不一致。当事人委托吉林市广播电视台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费用为4000.00元。
2023年10月9日,本局接到广告监督管理处移送的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移送函,通过吉林省广告监测平台监测发现在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公共民生频道发布的“活古王”广告涉嫌违法。经核查,当事人委托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另案处理)策划、设计并制作发布了“活古王”、“潘济堂长醻老方”广告,广告内容与药品说明书不一致,签订的广告合同金额为4000.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涉嫌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节第40项的规定,按广告费用3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罚款12000.00元。
12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