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古景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雄莉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200MACPR1HL18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铁北街区59栋2-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城罚决字﹝2026﹞7号
2026年4月24日9时30分,嘉峪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市民举报,恒基美居西侧存在建筑垃圾违规拉运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甘肃省古景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未经核准的情况下,擅自拉运施工方拆除花砖所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共计一车半左右,属于未经核准擅自处置该处建筑垃圾。
甘肃省古景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鉴于其该公司涉案拉运建筑垃圾数量较少,案发后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前期未核准的建筑垃圾费用进行补缴,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故对其作出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