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宝磊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7MA9GKB1DXE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城关镇西封曹路与311省道交叉口西南角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5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上海壹甲物流有限公司
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赵**,辽阳凯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2
2024-09-03
(2024)豫0727民初51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
封丘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4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上海壹甲物流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宛社交罚字﹝2026﹞第0100019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社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2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5)第0312502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豫GR414超,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3-07
3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813517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给予罚款100元
1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8-29
4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813518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给予罚款700元
7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8-29
5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513505号
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的违法行为
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因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的违法行为,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七条给予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24-05-28
6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413502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给予罚款300元。
3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1
7
冀泊交罚综合当罚决【2024】001号
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驾驶员艾麦尔.图然麦麦提驾驶新R40320/川W0402超装载织布机从事货物运输,经查该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泊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2
8
鹰交简罚〔2023〕01103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皖CF3360豫GQ812超)
责令改正,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鹰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08-30
9
衢运政罚〔2023〕01J1569
2023年7月27日9时55分,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严孝东、钱洪光在G60沪昆高速衢州服务区杭向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游勇要驾驶豫PY0861/豫GT362超货运车辆装载炭黑(普通货物),从湖南到上海,途经G60沪昆高速衢州服务区杭向,游勇要无法出示豫GT362超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询问游勇要,该趟运输承运人为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运费由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收取,豫GT362超为超限大件货物运输车辆,无法办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该趟运输也未办理超限运输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27
10
冀任综合当罚〔2023〕092号
2023年6月29日,任丘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海滨、刘卓在任丘市出岸联合治超站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冀FT6889、豫GJ678超)货车,所装载货物为零担货物,执法人员对其出示执法证件并进行询问调查,经检查该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该车司机无法提供豫GJ678超的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该车所有人(封丘县宝磊汽贸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任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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