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兴健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522MA6KD8CL7D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尚家寨社区恒益半山御景小区(恒益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5﹞241号
经查,2025年4月14日,当事人腾冲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在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尚家寨社区恒益半山御景小区(恒益综合办公大楼二楼)从事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玫瑰、花卉及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玫瑰、花卉产品开发、销售;瓶(罐)装饮用水生产、销售;植物提取物;化妆品制造、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期间当事人在店内及其入驻的网络平台其店铺销售未经备案的化妆品“露丝福美在自然大马士革玫瑰精油”。 2025年08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尚家寨社区恒益半山御景小区(恒益综合办公大楼二楼)的腾冲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信,经查实认定,当事人在抖音平台销售给投诉人的“ROSEFULL露丝福大马士革玫瑰精华油”销售单据相关信息,其中的“商品参数功效:保湿,修护,抗氧化,提亮肤色,滋养”。执法人员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查询”查询到该精油备案信息“功效宣称保湿,芳香,护发”。当事人抖音网络平台经营门店营业人员手机退款给了投诉人。当事人在抖音平台销售的精华油现已停止销售并下架。8月26日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即当事人之间双方达成自行调解和解。因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我局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精华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腾市监责改〔1536〕号),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产品备案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2025年8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门店内查获待售的未经备案的“露丝福美在自然大马士革玫瑰精油5ML”共计181盒国产普通化妆品。经查实认定,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181盒待售精油的备案信息资料,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查询”未能查询到该精油备案信息。执法人员提取到当事人2025年1月1日至8月14日期间,在其经营门店内共销售113盒该精油的销售明细表打印件1份3页,销售单价是每瓶198元,销售金额共8534.11元,货值金额是22374元。在当事人经营门店内查获的待售“露丝福美在自然大马士革玫瑰精油5ML”共计181盒,销售单价是每瓶99元,销售金额0,货值金额是17919元。货值金额共计40293元。
当事人销售未经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因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形,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534.11元; 2、没收违法经营的181盒“露丝福美在自然大马士革玫瑰精油5ML”国产普通化妆品; 3、处货值金额0.5倍的罚款即20146.50元。 上述罚没共计28680.61元。
20146.5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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