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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MA7MN9Y73T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秀中路273号2栋229-4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运政罚﹝2026﹞0275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03日11时34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城市书房(齐大路店)东南侧检查时发现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元捌角叁分。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瑞丰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元捌角叁分。
100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9
2
绍运政罚〔2026〕017
2024年4月29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郑杨君、胡先童在北站检查时发现:2024年4月29日20时0分,浙DDG0019通过阳光出行平台接单载客营运,当天阳光出行平台给该车派单11个订单向乘客提供出行服务,该天订单流水164.04元。公司平台抽出20%,收入为32.8元,经查浙DDG0019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高志华本人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阳光出行平台为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所属,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其行为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贰元捌角。
100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3
绍运政罚〔2026〕014
2024年4月3日20时09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绍兴北站执法检查时发现:浙DD69864车辆驾驶员徐冠军通过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营运,经调查,浙DD69864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徐冠军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阳光出行是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向乘客提供出行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当天阳光出行派单给徐冠军6个订单向乘客提供服务,订单总流水143.58,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收入28.77元。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捌元柒角柒分。
100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4
绍运政罚〔2026〕013
2024年4月3日19时3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绍兴北站执法检查时发现:浙DDP5330车辆驾驶员李代于通过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营运,经调查,浙DDP5330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李代于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阳光出行是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向乘客提供出行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当天阳光出行派单给李代于10个订单向乘客提供服务,订单总流水金额129.46元,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收入25.89元。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伍元捌角玖分。
100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5
绍运政罚〔2026〕015
2024年5月21日19时4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绍兴北站执法检查时发现:浙DDR6806车辆驾驶员高朝飞通过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营运,经调查,浙DDR6806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高朝飞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阳光出行是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向乘客提供出行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当天阳光出行派单给高朝飞的订单流水共11.67元,公司平台抽成是20%,收入为1.52元。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伍角贰分。
100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6
绍运政罚〔2026〕016
2024年7月31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郑杨君、胡先童在北站检查时发现:2024年7月27日13时01分,浙DDE9611通过阳光出行平台接单载客营运,当天阳光出行平台给该车派单一个订单向乘客提供出行服务,该订单流水7.6元。公司平台抽出20%,收入为1.52元,经查浙DDE9611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沈立峰本人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阳光出行平台为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所属,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其行为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伍角贰分。
100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7
绍运政罚﹝2025﹞0424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23日09时40分,诸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诸暨市艮塔西路92号检查时发现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元贰角叁分。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东风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元贰角叁分。
10000.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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