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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和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7TW194W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石脑镇清逸新居以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9
(2025)赣0983民初892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10-21
(2025)赣0983民初892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晏**,晏**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07-30
(2025)赣0983民初614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余*,彭**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5-01-08
(2024)赣0983民初844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冷*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5-01-06
(2024)赣0983民初771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4-12-11
(2024)赣0983民初7949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陈*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4-11-12
(2024)赣0983民初532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陈**,高**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4-09-19
(2024)赣0983民初532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陈**,高**
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4-07-16
(2024)鲁0481民初26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江西江龙集团万利汽运有限公司
山东朋锦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滕州市宇邦挂车有限公司
滕州市人民法院
10
2024-04-09
(2024)鲁0481民初26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江龙集团万利汽运有限公司,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滕州市宇邦挂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山东朋锦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滕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5-25
(2026)赣0983民初286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李小庆;黄忠文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12-29
(2025)赣0983民初892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晏事良;晏祖锦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10-22
(2025)赣0983民初892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晏事良;晏祖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5-09-04
(2025)赣0983民初587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舒冬菊;金必柒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4-12-04
(2024)赣0983民初532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高四美;陈建萍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4-09-25
(2024)赣0983民初532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
高四美;陈建萍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30
2024-07-15
(2024)鲁0481民初2652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某某集团万利汽运有限公司、高安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与山东某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11-15
2023-10-27
(2023)赣0983民初698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和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与彭**、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1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11-15
2023-07-21
(2023)赣0983民初463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与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662.07元
民事案件
4
2020-11-04
2020-10-22
(2020)赣0983民初530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与黎**、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618.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1-04
2020-10-12
(2020)赣0983民初188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与莫*、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699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城综处字﹝2025﹞第26-0023号
高安和丰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大塘朗路段,在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经现场测量以及对当事人询问核实,你单位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约27立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人民币30000元罚款。
30000.00元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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