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任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0091046804W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春居南路8号居然创客大厦7层708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26
2018-11-14
(2018)晋0302民初1930号
合同纠纷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与山西金科太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山西金科太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城经市监处罚〔2026〕7号
经查,当事人与晋城市鑫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1份,合同中显示项目名称为“财富广场”,维保期限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该小区的电梯由当事人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合同中列有当事人需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的电梯清单,其中包含设备编号为X0DTA57738的电梯。2025年10月21日,当事人公司维保人员崔健龙仅在当天8:07出现在上述电梯(设备编号XODTA57738,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晋EK0214(19))中设置围挡并拍照,拍照后便撤除围挡,后独自乘电梯上顶层,于8:16独自乘电梯下楼离开,之后未返回;2025年10月21日全天未见当事人公司其他维保人员在该梯中出现,而该梯2025年10月21日的维保记录中维保人员签字为“崔健龙 崔静杰”。 当事人与晋城市鑫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中显示,涉案电梯(设备编号XODTA57738,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晋EK0214(19))的维保费用为3600元/年,每半月开展一次维保,故每次维保的费用为150元,本案违法所得为150元。
1.罚款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0150元。
10000.00元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