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城东城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春相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260776062542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养猪场家脚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9
(2022)云0826民初1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城东城加油站
吴**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2-05-19
(2022)云0826民初1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城东城加油站
x**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税一稽罚﹝2023﹞4号
(一)应缴少缴增值税1,796,784.66元。你加油站存在在账上不列少列收入、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存在成品油购销均未在账上确认的情况:销售0#柴油541,454.55升,销售92#汽油1,414,306.24升,销售95#汽油174,973.57升,合计未确认销售收入13,821,420.28元,应缴少缴增值税1,796,784.66元。1.2020年销售0#柴油未在账上反映185,882.17升,未确认销售收入856,586.25元,销售92#汽油未在账上反映301,389.76升,未确认销售收入1,554,235.41元,销售95#汽油多在账上反映7,177.01升,多确认销售收入3,627.53元,合计未确认销售收入2,407,194.13元,应调整销项税额312,935.26元,应缴少缴增值税234,952.34元。2.2021年销售0#柴油未在账上反映337,513.80升,未确认销售收入2,031,546.83元,销售92#汽油未在账上反映644,179.64升,未确认销售收入4,208,325.81元,销售95#汽油未在账上反映123,301.00升,未确认销售收入842,890.71元,合计未确认销售收入7,082,763.35元,应调整销项税额920,759.23元,应缴少缴增值税905,352.54元。3.2022年销售0#柴油未在账上反映78,381.64升,未确认销售收入597,453.45元,销售92#汽油未在账上反映400,666.4升,未确认销售收入3,011,341.76元,销售95#汽油未在账上反映5,766.00升,未确认销售收入52,447.76元,合计未确认销售收入3,661,242.97元,应调整销项税额475,961.59元,应缴少缴增值税506,721.94元。4.2023年1月-7月销售0#柴油多在账上反映60,323.06升,多确认销售收入394,809.36元,销售92#汽油未在账上反映68,070.44升,未确认销售收入766,336.43元,销售95#汽油未在账上反映38,729.56升,未确认销售收入298,692.76,合计未确认销售收入670,219.83元,应调整销项税额8
决定对你加油站偷税少缴税款1,886,623.88元(其中增值税1,796,784.66元、城市建设维护税89,839.22元)处50%的罚款,即罚款943,312.03元。
943312.03元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