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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申忠强注册资本:889.9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000229320950J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西沟山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04
劳动争议
阜康市人民法院
2
2025-12-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阜康市人民法院
3
2025-11-2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阜康市人民法院
4
2025-11-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蒋**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阜康市人民法院
5
2025-06-26
(2025)新0106民初32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6
2025-06-25
(2025)新2302民初209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阜康市人民法院
7
2025-06-23
(2025)新2302民初206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阜康市德茂建筑安装队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阜康市人民法院
8
2025-06-19
(2025)新2302民初19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郑*
阜康市德茂建筑安装队,徐**,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阜康市人民法院
9
2025-03-28
(2025)新2302民初70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阜康市德茂建筑安装队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阜康市人民法院
10
2023-12-08
(2023)新0105民初7043号
合同纠纷
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5-09
买卖合同纠纷
郑州远见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02
2023-07-28
(2023)新23执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12-10
2022-12-01
(2022)新2302民申3号
劳动争议
陈**、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12-10
2022-12-01
(2022)新2302民申4号
劳动争议
陈**、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5-10
2022-04-28
(2022)新民终91号
借款合同纠纷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22
2021-12-20
(2021)新0106执恢40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安顺达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9-30
2021-09-29
(2021)新2302执恢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竞业工贸有限公司、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9-26
2021-09-18
(2021)新2302执12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济源市矿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9-19
2021-09-18
(2021)新2302执恢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竞业工贸有限公司、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9-09
2021-09-09
(2021)新2302执13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等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06-29
2021-06-28
(2021)新2302执439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阜自然资罚字(土)(2023)12号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5月1日,在阜康市上户沟乡西沟村,未经批准占用2.03亩(1350平方米,均属国有土地,地类为:其他草地(未利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堆放渣土。
1.责令6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2.03亩(1350平方米)土地退还至上户沟乡人民政府; 2.对非法占用2.03亩(135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合计:135000.00元。
135000.00元
阜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023-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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