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监利市双财调味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姣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23MA4AJNQK92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监利市容城镇大市场40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19
(2022)鄂1023民初50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监利市双财调味品经营部
李**,监利市禾润家超市
监利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监利市监处罚〔2025〕62号
2024年7月10日,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监利市胡艳拐角超市销售的八角进行抽样。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F24074878)。同日还对个体工商户张芝兰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样。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F24070357)。经核查,上述八角和生姜均是当事人销售的。 经查:监利市双财调味品经营部位于监利市容城镇大市场403号,在监利市容城镇工业园路15号民顺物流园租赁3间仓库,于2013年9月10日开业经营至今,主要从事调味品等食品销售,现有员工16人。 2023年12月31日,当事人从荆州市沙市区渝湘调味品批发部王军处购进抽检批次八角调味料1袋,每袋39斤,进价20.5元/斤,销价25元/?斤,货值金额975元。 2024年7月7日,当事人从湖南岳阳市宋记生姜大蒜行宋祖万处购进抽检批次生姜10箱,每箱22斤,进价2.95元/斤,销售价为70元/箱,货值金额700元。 截止案发,上述抽检批次的八角和生姜全部销售完毕,至今未发生因食用上述不合格食品引起的不良后果。 另查: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涉案食品时,查验了供货商资质,索取了相关进货单据,但未查验抽检批次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未履行查验义务。...[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着坚持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综合裁量的原则,准确把握法治精神,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从有利于保护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675元; 3、罚款18325元。 以上合计罚没20000元。
18325.00元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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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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