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雅优客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娄生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6DRMJJ3L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街道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1栋1单元31层19号[小车河办事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5]25032号
经查明,2025年5月28日及6月10日收到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商家销售的“先贤至圣白酒”商品,平台商品宣传名称为“男性滋补养生酒”,商品详情中有标注产品对“改善性功能”和“腰膝酸软”有显著功效广告宣传用语,查看实物发现该商品类别为配置酒,并无药用功效,无相关宣传医疗功效。
商家销售的“于小鹿 梅花鹿仔鹿膏”在平台产品信息广告宣传图上宣传该产品“【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6301;【备注】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经核实,该商品实物上标注类别为其他食品类,未标注有国药准字号及相应药物功能,不属于药物。
关于违法广告的发布者和经营者: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本案中,经询问以上两款产品都是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并进行发布。微信作为互联网交易服务平台,未接受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委托,不负责核对广告内容,不决定广告的发布,并未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该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活动,属于网络店铺页面提供者,不属于广告发布者,也不属于广告经营者。因本案广告设计发布制作方均为当事人,未产生相关费用,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据1份。
2、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商家情况。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其销售的商品无相关医疗功效证明。
4、商家在平台上架商品的虚假宣传图片证据1份。
5、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证明当事人为首次违法。
罚款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