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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栀汇健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束庆稳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7MA1G0HK668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顺路1388弄22号地下1_地下1夹、1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5
(2025)沪0107民初1565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香栀汇健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
2025-10-23
(2025)沪0107民初1565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香栀汇健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3
2024-07-02
(2024)沪0107民初9984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香栀汇健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4
2024-03-06
(2023)沪0107民初25654号
服务合同纠纷
迟**
香栀汇健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5
2024-01-22
(2023)沪0107民初25654号
服务合同纠纷
迟**
香栀汇健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第2120255210号
 本机关于2025年7月16日收到上海思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书2份,报告编号分别为:PS2025-0263.3和PS2025-0263.3.1,该检测报告是本机关委托上海思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香栀汇健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而出具的。其中,报告编号为PS2025-0263.3的报告显示:深水区游泳池水的菌落总数检测值为3.2×102CFU/mL,浅水区游泳池水的菌落总数检测值为2.4×102CFU/mL,游泳池水的深水区游离性余氯检测值为0.09mg/L,游泳池水的浅水区游离性余氯检测值为0.12mg/L,浸脚池水的游离性余氯检测值为2.3mg/L;报告编号为PS2025-0263.3.1的报告显示:深水区游泳池水的尿素检测值为13.0mg/L,浅水区游泳池水的尿素检测值为13.3mg/L。以上结果均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4.4.1.1人工游泳池水质指标应符合菌落总数指标≤200CFU/mL的卫生要求、游离性余氯指标0.3~1.0mg/L的卫生要求、浸脚池游离性余氯指标5~10mg/L的卫生要求、尿素指标≤3.5mg/L的卫生要求。经调查,被处罚人未采取相关措施,造成游泳场所池水的菌落总数、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游离性余氯、尿素指标均不符合国家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关于菌落总数指标≤200CFU/mL的卫生要求、游离性余氯指标0.3~1.0mg/L的卫生要求、浸脚池游离性余氯指标5~10mg/L的卫生要求、尿素指标≤3.5mg/L的卫生要求。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0-14
2
普第2120245515号
2024年7月24日,本机关收到上海思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书(编号PS2024-0267.2-F.1),尿素深水区检测值为8.4mg/L、尿素浅水区检测值为8.3mg/L,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的卫生要求。该检测报告是本机关委托上海思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的游泳场进行检测而出具的。经查实,当事人对其管理的上述游泳场未采取相关措施造成游泳场所池水尿素指标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关于游泳池水尿素应≦3.5mg/L的卫生标准。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
2100.00元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0-10
3
沪普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7号
2023年2月17日,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祁顺路1388弄22号1层的香栀汇健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元
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