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中山市亿琛照明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选权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2000MABT4QEPXF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中山市横栏镇三沙村接会五街1号5楼之一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市监处罚﹝2026﹞26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9月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LED射灯(型号:DLT-TL00017W)共200台。成本价为人民币4.6元台,销售价为人民币5.99元台。货值金额共计1198元,违法所得278元。
1、罚款2396元;2、没收违法所得278元。
2396.00元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2
粤中横***〔2024〕第4-218号
202***月27日,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被委托人杨盛植进行询问调查,其介绍自己的身份情况及当事人的注册登记情况;交代了对检验报告(No:ZM2301101)的结果没有异议;承认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点亮天射灯(规格型号:Z4115 7W)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开始生产销售不合格点亮天射灯(规格型号:Z4115 7W)共404个,成本价2元/个,销售价3.5元/个,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货存,按其销售价计算,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产品货值为1414元及违法所得606元,我单位予以认可。2023年9月19日上述不合格点亮天射灯(规格型号:Z4115 7W)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ZM2301101),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于2024年1月24日被查获。
一、罚***28元;二、没收违法所得606元
2828.00元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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