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顺达鑫水产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志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4MA0PLFAX93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口子昌隆南门对面冷储肉类批发市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06
(2026)内0104民初23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玉泉区顺达鑫水产商行
李**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9
(2025)内0104民初31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玉泉区顺达鑫水产商行
庄**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26
(2026)内0104民初23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玉泉区顺达鑫水产商行
李**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7
(2026)内0104 民初23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玉泉区顺达鑫水产商行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8
2025-05-22
(2025)内0104民初31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玉泉区顺达鑫水产商行、庄**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市监处罚〔2026〕127号
玉泉区顺达鑫水产商行于2026年3月6日从山西鑫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了3箱,共花费了564元,单价:188元/箱,零售价为195元/箱,其中1箱没有生产日期。
玉泉区顺达鑫水产商行销售1箱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晋鑫辉老鸡。”无生产日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
5000.00元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