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韦昌口腔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04MA5LDTDX8R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西侧“康盛商贸街”第2幢2-07号房、2-08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3071
贵港市覃塘区韦昌口腔诊所有下列违法行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4日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4日查明你诊所有下列违法行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4日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之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规定,决定予以你诊所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你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元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