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陇源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土城商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世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3MA06U7PB4K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与解放南路交口新城大厦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市监﹝2024﹞77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11日销售了舟曲土猪腊肉一件、靖远陇源丰杞特杞酒375m1三瓶、禾尚头长寿面2。5kg一盒,售价分别为56。5元、68元、88元,总价348。5元,因杞酒有“买二赠一”优惠,实际收款为280。5元。当事人销售的舟曲土猪腊肉的外包装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信息,标注的“执行标准:GBT3039T-2013”实为花椒的国家标准。9月12日,收到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市场监管管理局协助调查复函,该食品为初级农产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是由舟曲县南峪乡南二村晨源小杂粮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于2022年9月19日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执法人员于7月25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正在销售舟曲土猪腊肉。当事人未提供该食用农产品进货票据及进销货记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构成要件。当事人销售的靖远陇源丰杞特杞酒375ml的外包装标签标注有“枸杞金酒375m138%(VOL);执行标准:GB/T 27588”,未标注含糖量,标注有“靖远枸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保质期为长期,生产企业为甘肃金久杞特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食品未按照GB/T 27588-2011《食品安全标准 露酒》中“8。1。1预包装露酒标签按GB 10344执行,并标明含糖量。”的要求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中标明含糖量。执法人员于7月25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对当事人现场销售的20瓶枸杞金酒(375m1,38%,生产批号2018103126)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8月28日,收到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市场监管管理局协助调查回复,甘肃金久杞特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月26日生产的枸杞金酒(375ml,38%)外包装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靖远枸杞”的标志冒用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有标志,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靖远枸杞”的合法使用人。当事人未提供该食品进货票据及进销货记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冒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有标志的产品、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构成要件,违法所得136元,货值金额1496元。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3日从景泰佳田有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进50盒禾尚头长寿面,该食品外包装标注委托商为景泰同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条码为6976416710243。执法人员于8月20日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www。gslcn。org)查询厂商识别码697641671的使用人为皋兰一碗面禾尚头面业有限公司,并非景泰同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查询商品条码 6976416710243的产品为禾尚头长寿面,企业名称为皋兰一碗面禾尚头面业有限公司。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法函〔2008】67号)规定,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当事人的行为满足销售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商品行为的构成要件。”
1、警告;2、没收违法销售的枸杞金酒(375m1,38%,生产批号2018103126)20瓶; 3、没收违法所得136元;4、罚款5948元。
5948.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